各部門單位:
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5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結合學校實際,現将寒假前後工作安排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寒假放假安排
(一)學生放假、開學及補考時間
1. 放假時間:2015年1月15日(星期四)開始放假。
2. 開學時間:3月7—8日學生報到注冊、領書,3月9日正式上課。
3. 補考時間:3月14—15日學生補考。
(二)教職工放假、開學上班時間
1. 本學期放假時間:2015年1月18日(星期日)開始放假。
2. 下學期開學上班時間:3月6日(星期五)。3月7日—8日(星期六、星期日)正常休息,與學生報到注冊、領書等工作有關的部門,根據需要自行安排。
二、值班安排
院長辦公室每逢星期一、三、五上午9:30—12:00值班,财務處每逢星期三、五上午9:30—12:00值班,其中2月18日—2月24日春節期間,兩個部門均全休。
各部門單位要安排好寒假值班,并于1月12日(星期一)前将值班人員及聯系電話書面報院長辦公室和保衛處各1份。
三、有關工作安排及要求
1. 放假前,各部門單位要對師生員工進行安全教育,增強安全意識,防止事故發生;安穩辦要以防自然災害、防火、防盜為重點,認真組織一次校園安全大檢查,發現問題及時落實整改;學工處要安排好留校學生的住宿和學生公寓的管理,并會同校團委安排好假期的學生活動;後勤管理處要做好學生的飲食安排和食品衛生安全;基建處要做好寒假施工安全管理,确保師生員工平安度假。
2. 因特殊情況需提前離校的教職工,要按規定程序履行請假手續。職工請假三天以上必須經分管校領導批準,不足三天的經本部門領導審批後報人事處備案。中層幹部請假必須按程序報請校領導批準。
3. 寒假期間,中層幹部因公、因私離開桂林時,分别向分管校領導和組織部報告。為保證假期有關工作順利進行,中層以上幹部要保證通信暢通。
4. 凡在機要檔案室借了文件還未歸還的部門及個人,請在1月9日(星期五)下午下班前将文件還清。
5. 各部門假期加班,經分管校領導審批後,報人事處備案。
6. 寒假期間,若遇重大突發事件,必須迅速妥善處理,并在第一時間向分管校領導和學校總值班室報告。學校24小時總值班室電話:0773—5863280。保衛處24小時值班電話:0773—2295660。
院長辦公室
2015年1月4日